潮江村小学电子监控设备中标结果
潮江村小学电子监控设备中标结果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昭平县樟木林镇潮江村小学的委托,就电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C2016货字165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PC2016货字165号
项目名称:电子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昭平县樟木林镇潮江村小学
采购人地址:昭平县樟木林镇潮江村小学
采购人联系方式:叶先生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昭平县西宁中路45号2F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邱小姐****-*******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PC2016货字165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2日
成交日期:2016年06月27日
总成交金额:4.396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昭平县宏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31号 4.3965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小姐、贝小姐、黄小姐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电子监控设备一批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电子监控设备一批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
2、质疑受理: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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