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环境综合治理及文化绿道建设及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纠正的公示
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环境综合治理及文化绿道建设及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纠正的公示
项目名称 | 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环境综合治理及文化绿道建设及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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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环境综合治理及文化绿道建设及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纠正的公示
2024-04-08发布“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环境综合治理及文化绿道建设及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及相关配套相关文件,本项目不涉及特许经营,原公告内容存在歧义,本项目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招聘社会投资人。现将公告内容纠正如下:
1.由于本项目不涉及“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进行删除。
2.由于本项目不涉及“特许经营期限”,进行删除。
3.原公告中附件“特许经营协议”纠正为“建设及运营服务管理协议”。
特此纠正以上公告内容,公示期3天。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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