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81破16号2024闽0181破16号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2024闽0181破16号2024闽0181破16号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于2024年4月23日裁定受理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凯旭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2024)闽0181破1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凯旭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因未联系到凯旭公司相关人员、未接管到人事档案等资料,管理人通过调阅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清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等单位相关资料、联系职工进行核实等方式对凯旭公司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确认截至2024年5月10日,凯旭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195,730.0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凯旭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6月4日,详见附表《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凯旭公司职工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如异议成立,管理人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8日
附:
1、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广场A座29F03,联系人:苏绍丽187*****101。
福清市凯旭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 ||||
序号 | 职工姓名 | 职工债权 金额 | 备注 | 认定依据 |
1 | 龙云松 | 6,164.00 | 工资 | 融人社监理决[2019]4号、(2020)闽0181行审5号 |
2 | 程华勇 | 17,200.00 | 工资 | |
3 | 王兵 | 37,000.00 | 工资 | |
4 | 刘小龙 | 12,000.00 | 工资 | |
5 | 院龚朝 | 83,306.00 | 工资 | 融人社监理决[2020]1号、(2020)闽0181行审7号 |
6 | 王艳艳 | 9,639.00 | 工资 | |
7 | 程绪品 | 5,785.00 | 工资 | |
8 | 院文豪 | 10,396.00 | 工资 | |
9 | 于金勇 | 6,240.00 | 工资 | |
10 | 陈纲 | 8,000.00 | 工资 | |
合计 | 195,730.00 |
标签: 职工债权调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