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卫健委2024年5月28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全椒县卫健委2024年5月28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全椒县武岗镇中心村卫生室   全卫医罚[2024]10号 2024年4月11日全椒县卫健委对武岗镇中心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药房下层药架见有6包医用棉球,数量:50克/包,失效日期:2023年09月15日;32袋医用棉签规格:10cm 20支/袋,失效日期:2024年03月01日;另见药房中长条桌抽屉内存有4支丹参注射液,规格:10ml,有效期至2020.09(现场已拍照取证)。武岗镇中心村卫生室存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药品现象。 1、警告;2、罚款***** 2024/5/21  
全椒县唯一时尚酒店 ********MA2Q6R3E4U 全卫公罚[2024]5号 2024年05月13日对全椒县唯一时尚酒店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发现:全椒县唯一时尚酒店从事住宿服务,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现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证号:全卫公字[2020]第036号,有效期限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陈玉娥、刘婷婷2人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规范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罚款人民币2500元整 2024/5/24  
全椒县古河镇蔡集村卫生室   全卫传罚[2024]17号 2024年4月28日全椒县卫健委对全椒县古河镇蔡集村卫生室进行日常监督时,发现该卫生室提供的检测报告《安徽省卫健公共卫生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检测时间2023年11月30日,检测结果:编号********A2、样品为物体表面、采样点/名字为治疗室、细菌总数不可计数,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2012)4.1.1“Ⅳ类环境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应≦10cfu/cm2”要求,全椒县古河镇蔡集村卫生室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开展消毒与灭菌工作。 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2024/5/27  
全椒县古河镇周湖村卫生室   全卫传罚[2024]18号 2024年4月28日全椒县卫健委对全椒县古河镇周湖村卫生室进行日常监督时,发现该卫生室提供的检测报告《安徽省卫健公共卫生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检测时间2023年11月30日,检测结果:编号********A37、样品为物体表面、采样点/名字为治疗室、细菌总数不可计数,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2012)4.1.1“Ⅳ类环境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应≦10cfu/cm2”要求,全椒县古河镇周湖村卫生室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开展消毒与灭菌工作。 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2024/5/27  

标签: 行政处罚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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