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汽大通EV90纯电动15座中型客车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关于上汽大通EV90纯电动15座中型客车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2F327*****4203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地址:荣乐东路227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逸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光明(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67号
联系方式: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纯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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