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中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中标公告

项目名:CGSQ202*****0002竞争性谈判中标公告
编号:CGSQ202*****0002
日期:2024-05-28
采购单位: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申请单号):CGSQ202*****0002

二、项目名称:法研大模型及应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接入司法大模型,向上提供大模型服务能力。

服务范围:

能够基于司法语境的大语言模型服务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方向的基础问答能力,提供一种全新的知识获取方式。辅助法官通过开放性知识问答的交互形式进行法律法规查询的要求发起和结果呈现。

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为用户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最终用户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掌握系统的配置,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技术,使之能适应系统正常运行的需求。

2)安全保密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指定的安全保密方案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并保证信息的保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需要在合同签订5日内,对的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安排、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说明。

4)乙方需要负责其他需要需求沟通解决的问题。

5)乙方承诺定制开发软件知识产权和数据归甲方及最终用户方所有。本条所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源代码等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或版权以及其他成果;源代码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本身,以及程序调用到的脚本、组件、控件、框架、动态库、静态库等相关被调用程序的代码)和数据归属甲方及最终用户方。本条所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开发软件产生业务数据、日志数据等,未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承诺总体架构设计能够基于面向服务架构(SOA)思想开展,采用中台化、服务化、模块化技术架构,实现业务能力便于维护、升级和替换。

7)乙方需要采用开放式技术路线,在技术方案中提供系统集成的统一标准接口规范,不得采用特定企业服务标准、通信协议、消息序列化协议等私有标准和协议,防止影响后续系统扩展和升级。

8)新建服务要求:

新研应用系统智能化能力实现要求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大脑提供的服务能力。

9)所有软件、平台要求生成全量系统日志,并实现系统核心业务指标数据、全量系统日志数据、数据库及中间件性能数据按照实际业务需求与智慧法院大脑(大数据管理与知识服务平台)、可视化质效型运维平台、安全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10)乙方承诺新建应用系统,终端适配联想开天 M630Z,适配 360 安全浏览器;服务器端可适配鲲鹏 920,适配统信 V20 操作系统;适配达梦、人大金仓等通用数据库;适配 TAS、东方通、金蝶等通用中间件。

11)合同产品中的全部应用系统软件,乙方负责完成第三方系统软件测评工作,依据国家标准和系统建设需求,采用技术测评的手段,对系统的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维护性、可移植 性、易用性开展第三方测评活动,形成技术测评报告,保障验收质量,乙方需提供软件测评初步方案。

12)乙方承诺合同安全产品及应用系统软件符合等保三级要求进行建设,乙方按要求提供测评所需文档及相关技术资料,确保通过等保三级测评。

针对甲方及用户方需求,乙方需免费配合完成现有专有云上的应用系统迁移工作,确保用户方的应用系统顺利迁移,并采取措施确保迁移过程中数据不丢失。为保障现有开放云系统核心数据安全,乙方提供现有互联网业务的免费迁移规划工作,完成开放云各业务系统迁移资源规划设计,并进行业务迁移。

13)乙方完成的系统设计中应包括系统安全设计,安全设计应承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安全总体规划思路并满足其相关要求。系统开发过程中遵循安全编码规范,乙方承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安全总体规划思路并避免安全缺陷。各系统上线前要利用渗透测试、漏洞扫描、代码审计等安全服务进行上线前安全测试,乙方承诺系统安全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上线前检测要求避免带病上线。各系统要承诺具备运行状态监控的功能,具备风险及异常的告警能力。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8个月

服务标准:乙方对合同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修为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的原厂质保。质保期内乙方按照最终用户要求提供驻场服务人员,质保期内每年驻场服务人数不少于1人。

质保服务要求:质保团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质保团队应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至少包含质保团队负责人1人,质保服务经理1 人,设置质保小组,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各小组成员数量,合理区分一线及二线质保服务人员,并说明具体分工和岗位职责。如发生人员变更,需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质保期间,乙方须免费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提供本单位的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随时接受甲方、用户方及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发生故障后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为同城不超过 2 小时、异地不超过12 小时到达现场;遇重大任务安保期间,根据用户方要求,乙方须增派相关人员提供全天 24 小时驻场技术服务。

在质保期内,乙方须对所供所有产品免费提供保修(包括软件升级、缺陷识别反馈与修改、测试和补丁升级实施验证等)。如果用户根据实际要求修改软件时,在合理范围内,乙方须及时免费修改。

在质保期内,如遇硬件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乙方应免费重新部署软件。

服务要求:要求乙方在北京市有常设技术支持机构或专业运维团队。要求乙方为所投软件提供的技术服务均为不亚于原厂的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培训、保修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原厂服务是指技术服务由所投软件厂商或其在国内的分支机构直接提供。

服务内容要求: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服务、质保、维修服务。如日常维护、调试、监测、巡检、数据备份等;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的紧急远端或现场修复;其他必须的技术服务(如软件的版本升级、系统适配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健、陈恒、郝延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4号楼5层

联系方式:185*****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雨娜)

电 话:159*****7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来源网址:******&publishDate=2024-05-28" target="_blank">http://www.cetceg.com/#/detail?id=******&publishDate=2024-05-28
,安徽,合肥市,北京市,石景山区,合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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