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水利局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型社会标准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冕宁县水利局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型社会标准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40*****

二、项目名称: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型社会标准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安消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紫杉路34号1层34号 1,2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安消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型社会标准建设) 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水节约〔2023〕245号)要求,完成冕宁县自评和验收材料准备编制等相关工作,按期提交冕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报告和冕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逐项支撑材料等成果资料,并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组技术评估和验收,协助完成水利部备案。 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水节约〔2023〕245号)要求,完成冕宁县自评和验收材料准备编制等相关工作,按期提交冕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报告和冕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逐项支撑材料等成果资料,并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组技术评估和验收,协助完成水利部备案。 1、完成《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冕宁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冕宁县现状和考核要求,对需要补短板、强弱项指标提出资金和任务清单分解安排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县政府进行审核批复,作为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依据。 2、重点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含节水小区、公共机构、学校、企业等重点载体打造,主要措施为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节水设备、计量设施安装等创建技术服务。 (1)节水型学校创建技术服务(创建4个学校):开展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学校创建报告,包含创建过程的硬件建设;(硬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管、水表、水龙头等) (2)节水型单位创建技术服务(创建7个机关单位):编制节水型单位创建报告(其中至少有2家单位需开展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包含创建过程的硬件建设;另需对所有已命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硬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管、水表、水龙头等) (3)节水型企业创建技术服务(创建6个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企业创建报告,包含创建过程的硬件建设;(硬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管、水表、水龙头等) (4)节水型小区创建技术服务(创建3个小区):编制节水型小区创建报告,包含创建过程的硬件建设;(硬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管、水表、水龙头等) (5)节水型医院创建提升改造技术服务(提升改造1个医院):开展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医院创建报告,包含创建过程的硬件建设;(硬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管、水表、水龙头等) (6)节水型车站创建提升改造技术服务(提升改造1个车站):编制节水型车站创建报告,包含创建过程的硬件建设;(硬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管、水表、水龙头等) 3、节水宣传。设计制作节水宣传文创产品、开展节水宣传“五进”活动,包括节水进校园、节水进社区、节水进机关、节水进企业、节水进农村等多形式节水宣传活动。 4、编制冕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报告和冕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逐项支撑材料: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结合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评价内容进行技术指导、整理完善、汇总成册,编制冕宁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报告材料。报告材料包括: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报告及逐项打分说明材料、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等。 如遇规范与标准版本调整或更新,按最新版本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出关于此规范版本的更正通知。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冕宁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于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期限(200天)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节水型社会工作报告。(若四川省水利厅推迟验收,则以实际验收时间为服务截止期限)。 ①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②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⑦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1,24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芝玉、胡双诤、郑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及本项目代理协议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冕宁县水利局

地址:高阳街道人民路357号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4-*******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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