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开标公告

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开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 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需求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局
关于举行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
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职业教育):
区教委、区体育局近期将举行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局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璧山区青少年体育学校
重庆市璧山区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24年5月30—6月4日
四、比赛地点
璧山中学、金剑小学等
五、参赛单位
全区各级各类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组队参赛(参赛情况纳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考核),鼓励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队参赛,成绩优异的学校推荐申报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六、比赛分组
(一)小学组:混合组,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乙组;其中又分设小学A、B组;
(二)初中组: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乙组;
(三)高中组: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乙组。
七、参赛资格
(一)身份要求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校在籍在读学生,且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在所属学校在籍在校在读3年以上(含3年)。
2. 各阶段毕业年级学生不参加本次校园足球联赛。
(二)年龄要求
1. 混合组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小学生,不分男女,但女生不得少于4人,每场上场不少于2人。
2. 小学男、女甲组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小学生;小学男、女乙组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小学生。
3. 初中甲组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初中学生;初中乙组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初中学生。
4. 高中甲组为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高中生;高中乙组为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高中生。
(三)基本条件
1. 参赛运动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运动员守则,无违纪违法在案事实,文化课考试合格,经所在地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
2.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校园足球联赛实行层层选拔,逐级比赛。中小学实行校、区二级联赛制。
(二)报名时间:********@qq.com">2024年5月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发到邮箱:********@qq.com,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不予参赛。
(三)各校在完成校级联赛任务的基础上,可报男、女各组别1队参加区比赛。
(四)比赛小学混合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2人(女生不得少于4人);小学甲、乙组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6人;初中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20人。
(五)各参赛单位报名表纸质件加盖单位和区级医院公章后,在比赛报到时交大赛组委会审验。
(六)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参赛。未备齐相关证件者不予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赛会制,赛制根据参赛队伍的多少确定。
(二)小学混合组采用5人制、使用4号球;小学甲、乙组
采用8人制、使用5号球;初中、高中组采用11人制、使用5号球。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三)每场比赛时间:小学混合组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
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学甲、乙组60分钟(上下半场各
3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初中、高中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四)小学组每场比赛不限替补队员人数和次数,可轮换休息,但未填报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初中组每场比赛可替换6人,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上场比赛。
(五)各参赛队应准备2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并有明显号码,且与报名表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予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需着统一足球服装,穿长足球袜、护腿板、帆布面子软底软胶钉鞋或皮面软胶钉鞋。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佩戴任何饰物、留怪异发型和纹身者不得上场比赛。
(六)黄牌连续累计2张停赛1轮,红牌停赛1场,并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停赛场次。
十一、纪律要求
(一)为端正赛风,严肃赛纪,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赛前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且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赛中或赛后发现,胜场全部判负,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该队3年内不允许参加该组别的比赛,并全区通报,取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名认可的申诉报告。
(三)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和运动队,将依据《处罚办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中的违规违纪现象,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真正做到公平竞争。
十二、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常规比赛时间内胜1场得3分、负1场得0分;若为平局,则互踢点球决定胜负,胜者积2分,负者积1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排定名次: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净胜球多者,进球总数多者;积分相等队在该组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进球总数多者;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二)参赛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胜;如参赛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除判罚该队所有比赛都为对方3︰0胜外(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并判该队为最后一名。
(三)名次录取:本次比赛根据各组别参赛队伍的多少确定录取名额,实际参赛队数等于或少于 8 队时递减 1队录取(参赛队伍不足3队取消该组别比赛),获得名次的单位颁发奖牌。
(四)比赛设教练员指导奖、优秀领队奖和优秀裁判员奖:对获得团体名次的教练员分别颁发一、二、三等指导奖;对获得团体名次的领队颁发优秀领队奖;同时,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五)体育道德风尚奖,各组别按5:1比例评选。
十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各队于5月30日14:30到区体育中心 13区棋类培训室报到,15: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二)报到时交验
1. 报名表一份(报名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 运动员体检证明;
5. 参赛免责声明。
十四、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参赛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裁判工作人员及大会所需经费由区体育局负责。
(三)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选调:校级赛各校自行聘请有资质的人员和体育教师担任裁判工作人员,区级比赛由组委会在全区抽调有资质的足球裁判担任裁判工作。
(四)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班级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图片资料各1份报教育科,**********@qq.com">电子当发邮箱:**********@qq.com。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通知》的解释、修改权属璧山区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报名表
2. 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免责声明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刘义国,联系电话:136*****388
附件1
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
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盖章) 医院(盖章)
组 别: 领 队: 联系电话:
主教练: 助理教练: 队 医:
运动员
姓名
场上
号码
场上
位置
就读年级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
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免责声明
队伍:
本队自愿参加 2024年璧山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比赛,保证服从比赛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同时承诺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书;赛前本人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人员免责。
领队或教练签字: 参赛学校(盖章)
2024年 月 日

预算金额: ¥*****.0元
评审方式: 最低价
服务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是否多包:--
采购编号:********
允许1家中选;
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公告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puste=6

标签: 中小学 青少年 校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