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881破2号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遗失公告
2024浙0881破2号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遗失公告
关于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声明作废的公告
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江山市一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2024年3月18日江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4)浙08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山市一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浙0881破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接管债务人的印章、证照等资料,但未接管到债务人的合同专用章,经确认该印章已无从查找。
现管理人声明: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1枚自2024年3月18日起作废。
自2024年3月18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4年3月18日之前形成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需由利害关系人依法申报,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江山市轩家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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