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003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宸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心区重点区域固定高压喷淋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3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高压微雾降尘系统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1、功率≥4.5KW;尺寸:约900*750*1000mm;304不锈钢板材;触摸屏、自动化智能控制、内置自来水过滤装置;2、手机端APP、电脑端后台可以多台组网控,独立的后台,可以查看每台设备的运转状况,可以操作每台设备的启停和缺水状态;3、采用DN9.52高压不锈钢管、3#不锈钢喷嘴(带喷头底座,喷头直径0.3mm,流量0.3-0.36L/mi n,雾粒小于50um);含配套直接、三通,弯头; 4、变频电机,自带独立散热风机,纯铜绕组,塑胶电机垫防震、防松、抗老化;5、1台主机控制50个红宝石雾化喷头,6、配备1.2*1.5*0.3m钢筋混泥土平台;主机用护栏保护,规格尺寸:1.0*1.0*1.5m;采用20不锈钢圆管焊接,厚度≥0.3mm;7、包含设备供水管(PE管:DE50、DE32)及配套管件,供电电缆(电缆线:yjv-3*4m㎡+2、yjv-3*6m㎡+2、yjv-3*10m㎡+2、yjv-3*16m㎡+2)及护套管; 8、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9、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10、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包含设备一年运行费用。 | 套 | 15 | *******.5 | 2 | 360度高杆喷淋系统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1、功率≥7.5KW;尺寸:约900*600*1000mm;304不锈钢板材;触摸屏、自动化智能控制、内置自来水过滤装置;2、手机端APP、电脑端后台可以多台组网控,独立的后台,可以查看每台设备的运转状况,可以操作每台设备的启停和缺水状态;3、一台设备控制一个雾桩,旋转喷头可实现360°旋转、射程>20米;4、雾桩高度10米,热镀锌钢管喷塑;5、配备1.0*1.5*0.3m钢筋混泥土平台;主机用护栏保护,规格尺寸:1.0*1.0*1.5m;采用20不锈钢圆管焊接,厚度≥0.3mm;6、包含设备供水管(PE管:DE50、DE32)及配套管件,供电电缆(电缆线:yjv-3*4m㎡+2、yjv-3*6m㎡+2、yjv-3*10m㎡+2、yjv-3*16m㎡+2,yjv-3*25m㎡+2)及护套管;7、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8、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9、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包含设备一年运行费用。 | 套 | 36 | ******* | 合计金额小写: *******.5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肆拾伍万肆仟伍佰肆拾伍元伍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见附表(分项报价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按照服务要求运行维护一年(运行维护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 履行地点:天心区(项目正式实施时,具体安装点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1.新中路南二环转东二环立交桥往西,安装高压微雾降尘系统6套。2.芙蓉路浦沅立交桥南北向,安装高压微雾降尘系统6套。3.芙蓉路奥特莱斯门口,安装高压微雾降尘系统3套。4.天心大道和雀园路交汇处,安装360度高杆喷淋系统36套。以上共计4处安装水雾喷洒系统对道路进行降尘降害处理,并负责后续一年的喷雾降尘及运维工作。具体安装点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3.2乙方须做好相关维护工作,防止发生漏电等安全事故。 3.3.3设备运输及安装 ① 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② 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③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④ 乙方负责运行维护,采购人只负责监管。 ⑤ 本次项目安装外接水电所需水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3.4服务标准 ① 乙方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 ② 项目完成后,乙方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及产品资料等,移交甲方。 ③ 巡检:周期一周两次,2 人/次。工作内容普遍地进行拧紧、清洁、润滑、紧固,还要部分地进行调整。 ④ 设备例保:周期 1 月/次,工作内容对设备主体部分进行调整工作,必要时对达到规定磨损限度的零件加以更换(滤芯、机油)。 ⑤ 维修:通过修理更换磨损、老化、腐蚀的零部件,可以使设备性能得到恢复。 ⑥ 设备运转时间:每天上午 7:00~9:00,中午:11:00-14:00,下午 16:30~19:30(雨天不开,气温低于 1 摄氏度(含)不开,有特殊需求时期开,有另行要求时另行设定)。 3.3.5甲方有权对本项目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形式为甲方巡视及实时监管,每发生一次非故障原因未按服务要求开启设备扣除合同金额 1000 元,累计三次无条件取消合同,硬件设备归采购人所有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因设备故障原因未按时按标准开启,则必须在 1 小时内修复并恢复运转,否则扣除合同金额 500 元,因故障原因且未能按时恢复工作的,当季度按次数累积叠加扣除合同金额。 3.3.6交货时间及地点与方式 ①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按照服务要求运行维护一年(运行维护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设备安装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自然日内。 ③服务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期内运行维护。 3.3.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运行维护期结束后,根据设施的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及考核 情况(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最终以财政付款政策为准)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万湘支行(湖南宸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0*****4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2.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2.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4售后服务要求: ①、故障响应时间: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②、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产品应是原装正品,所有硬件需包含正版授权,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③、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甲方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④、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2 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主要设备要在接到故障 报修通知后,24 小时内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⑤、系统完成验收后,乙方应对甲方的操作人员(如有)进行免费培训。 5.2.5整体设备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1 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超出正常保修范围的,需向乙方购买(提供设备零配件清单及报价)。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维护期内所有的系统升级和设备维护等按甲方要求上门服务。 5.2.6项目整体维护期一年(运行维护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2.7本项目在整体维护期一年内如涉及提质改造、拆迁、设备需要拆除或移位等情况的,乙方须无条件承担并负责全部相关工作。 5.2.8其他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另有约定的除外)。 5.3.8验收标准: ①、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 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③、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④、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马上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 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合理建议子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6.1.2、甲方有权指定相应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约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6.1.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非因甲方原因,本合同项目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并拆走设备。 7.5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如逾期,应按照合同总价的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承担违约金,逾期超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区时代阳光大道西99号富景园小区B2栋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