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对《师宗县盛泰矿业有限公司师宗县和顺砂石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师宗县盛泰矿业有限公司师宗县和顺砂石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标签: 土地复垦 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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