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两病”承办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杨凌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两病”承办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杨凌示范区

一、合同编号:HT-杨凌示范区-2024-*****

二、合同名称: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两病”承办服务

三、项目编号:ZCSP-杨凌示范区-2024-*****

四、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两病” 承办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政务大厦338

联系方式:130*****88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体育场十字文苑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 1(年) ¥280,000.00 ¥280,000.00 1.受理来电、来访人员对我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两病的相关政策咨询,接收服务对象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相关资料;2.按照甲方要求认真开展对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两病待遇的人员进行鉴定;3.对门诊慢特病、两病待遇保障资金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对收、支单独建账,会计核算应当单独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及时、准确、清晰反映门诊慢特、两病收入,支出、盈亏情况;4.建立门诊慢特病、两病业务操作规程;5.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法规、政策对承办服务对象应享受的门诊慢特病、两病待遇,通过一站式结算方式对报销服务对象进行结算和支付;6.经甲方授权开展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两病医疗行为巡查、检查工作;7.分区县、分人员类别按病种对享受门诊慢特病、两病待遇的人数、总费用、基金支付费用、人均个人自付比例等进行统计;并按季度进行运行分析;8.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参保单位相关人员宣讲门诊慢特病、两病管理的相关政策;9.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对承办服务对象享受门诊慢特病、两病待遇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建档、保存;10.向甲方按季度报送承办报表和运行分析报告。

合同金额: 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两病”承办服务协议书.pdf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5月30日

标签: 门诊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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