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的公示
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临沧市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临财监发〔2024〕9号),云县财政局制定了《云县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2024年4月28日至5月15日对云县档案馆、云县残疾人联合会、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云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二、检查组人员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为:
检查组组长:肖相贤 云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罗丽云 云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艾玉华 云县财政局监督股股长
黎建鲜 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张 怡 云县财政局行政教科文化股股长
罗志宇 云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股长
张德伟 云县财政局监督股工作人员
罗天勇 云县财政局国资股股长
周解珍 云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运用查账、盘点、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实施实地检查。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通过实地检查发现,云县档案馆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部分记账凭证‘摘要’表述经济业务事项与‘会计科目’不对应、部分记账凭证未附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部分大额经费审批单无领导集体审核意见”等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云县残疾人联合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会计凭证未及时装订、未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处理账务、原始凭证不完整、未按政府采购办理采购事项”等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会计凭证未及时装订、记账结转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完整、未按政府采购办理采购事项”等问题。现正在整改。
云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现正在整改。
举报电话:088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丽云 189*****615(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公开号码)
特此公示
云县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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