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肥路国际小镇段慢行系统完善新淮大道—启德路EPC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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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肥路国际小镇段慢行系统完善(新淮大道—启德路)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团肥路国际小镇段慢行系统完善(新淮大道—启德路)EPC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经投〔2022〕90号、关于同意新桥科创示范区双湖路(遥墙路-启德路)等七个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团肥路国际小镇段慢行系统完善(新淮大道—启德路)EPC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G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JGZ*****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
2.6 建设规模:对城市主干道团肥路(新淮大道-启德路)路段快车道北侧长约1.4km慢行系统进行改造提升、绿化提升等,以及绿线部分实施改造提升等,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弱电迁改、电力(土建)、景观绿化、游步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详见初步设计等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3173.22万元
2.8 计划工期:225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对城市主干道团肥路(新淮大道-启德路)路段快车道北侧长约1.4km慢行系统进行改造提升、绿化提升等,以及绿线部分实施改造提升等,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弱电迁改、电力(土建)、景观绿化、游步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详见初步设计等文件。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咨询服务、补充物探、设计、采购、自检、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验收、移交及项目建成后的维修维保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水土保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协助证件办理工作(如办理审图合格证、质量监督等开工审批手续),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承担该工程全部内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同时做好环保验收、工程自检(不具备检测资质可委托第三方)、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所需要的进行的环评、水土保持、职业健康评价、安评等全部检测、论证等工作,符合达标条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第三方检测、质量监督等单位开展工作。配合各专项审查审核: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全部工程施工图向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报审,协助取得审图合格证;施工图的电子校核;配合该项目包含的所有专项设计必须通过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及专家评审并提供书面审查意见。所有编制、设计、报审等一切工作及费用均在招标范围内。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3.1.1 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施工方须具备3.1.1 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4日00:00至2024年04月25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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