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彭山区滨江大道北段新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彭山区滨江大道北段新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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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星悦绿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沁河路9号和睦人家6幢1604号 | 104,5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星悦绿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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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咨询服务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 | 工作范围:彭山区滨江大道北段新建工程一期及直接影响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为准。 | 工作内容: (1)收集验收调查所需的技术资料,比较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后水土保持质量的变化情况; (2)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所提水土保持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办理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手续,并对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熟悉并把握国家、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掌握验收标准、尺度,确保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在相关行政部门完成备案; (4)负责组织水土保持验收相关会议会务工作,确保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并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验收鉴定书或报告; (5)配合业主单位及监测单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验收工作,对工程其他实际水土保持问题及潜在的水土保持影响,提出水土保持补救措施,每季度派验收负责人到项目现场与监测单位及业主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进度会议; (6)负责完成因后续政策调整及相关新的要求而增加的内容,且不增加费用。服务成果文件:《彭山区滨江大道北段新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 合同签订后,协助业主完成水土保持相关配合工作,具备验收条件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及报告编制,验收会议结束后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报告提交业主并取得验收备案回执。 | 服务质量标准:(1)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等;验收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须通过相关评审或备案。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相关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 | 104,500.00 |
胡彦超(采购人代表)、雷跃文、丁春燕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650元(大写:肆仟陆佰伍拾元整)。 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65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彭山区彭祖大道圣寿街3号
联系方式:182*****287
名称: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
联系方式:139*****261
项目联系人:魏超
电话:139*****261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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