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场地招租3年重中标结果
梧州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场地招租3年重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梧州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场地招租(3年)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4-134(2) | 挂牌价 | 600元/台/月 | ||||||||||
登载网站 | www.bbwcq.com | 交易保证金 |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西梧州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17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出租标的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2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我方(梧州学院)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每台设备场地面积 (㎡) | 挂牌价 (元/台/月)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租赁期 | 备注 | |||||
1 | 梧州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场地(可容纳20台自动售货机) | 3-5㎡ | 600 | 5 | 3年 | 校内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等指定地点 | |||||||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梧州市富民三路72号梧州学院校内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等指定地点,校区容纳学生约*****多人,日人流量较大,所在区域配套设施齐全,水电通讯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商业集聚度较高,地理位置较为优越。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标的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内部申请表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标的用途:仅限于铺设自动售货机,只允许经营包装食品、定型饮料、各种冷热饮,不得加工食品销售。不允许售卖烟酒及含酒精饮料,不得经营明火加工的食品(煎、炒、炸、腌泡等),不允许销售或提供学校、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售货机所出售的商品品种、价格必须经出租方审批备案。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 4.自动售货机设备及数量要求: ①自动售货机运用智能系统和云技术,销售数据准确有保留功能。提供的自动售货机需有产品合格证、ISO质量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②自动售货机的展示位为LED照明,节能环保。内有PC设备,可支持联网运营、远程监控功能; ③自动售货机必须安装够20台(合约期间如有增加,如出租方需在校园内增加自动售货机的品种或数量,由承租方负责增加及管理,增加的自动售货机数量累计在10台以内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增加。,按照中标价格增加租金费用,挂牌价租金费用计算每台底价为600元/台/月)。 ④承租方所投入的自动售货机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机器。 5自动售货机功能要求: ①支付方式:纸币、硬币、支付宝、微信、云闪付、银联等电子支付方式; ②导购功能:用户选择商品后,显示屏会出现所选商品并提示用户支付; ③货道结构:对销售商品的规格和重量要求较少,杜绝商品缺货和出货时因挤压而变形的故障; ④电子宣传:要求有10寸以上的高清屏幕,智能操作系统工控,无需人工干预; ⑤营运管理:通过自动售货机后台管理系统,能够实时了解售货机的销售和故障情况。以便安排商品配送、售后服务和机器维护工作; ⑥功能要求:带实物展示位类型,展示销售商品20种以上,产品带有加热和制冷功能。 6.自动售货机摆放位置、数量及具体安装地点由出租方指定,因需要变动可随时调整。自动售货机需要调整位置或增加数量,需向学校申请批准后实施。 7.承租方负责提供自动售货机、经营管理、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出租方负责提供自动售货机安放场地、水电接入和监管工作。 8.承租方负责自动售货机电费负责电费,收取标准按“学校商业用户水电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 9.自动售货机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①自动售货机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确保机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②自动售货机内放置的所有商品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③自动售货机内销售的商品因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给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的,承租方负责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给出租方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承租方除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外,还要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10.自动售货机服务要求: ①自动售货机提供20种以上商品供学生选择,做到一品一价、货卡对号。 ②服务企业做好自动售货机送货和补货制度,保证学生选购。 11.承租方负责自动售货机维护,为学校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 12.承租方自动售货机进场当天,每个服务点须公示自动售货机的产品合格证书、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及定期维护情况表。 13.自动售货机经营前,承租方须提供自动售货机内放置的所有商品的QS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检验报告,交出租方负责部门审核。 14.承租方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需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进场手续。 15.承租方若违反《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学校根据其情况轻重,予以处罚,情节轻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情节重大的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6.承租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17.承租方自负盈亏,承担自动售货机购置、日常经营管理、场地租金等各项费用。 18.建议承租方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1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竞租人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从事自动售货机的经营管理经验,具备饮料自动售卖机运营经验、经营业绩以及饮料配送所需要的设备。 6.校区内已承租食堂和小卖部的租户及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7.与承租方相关职能部门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的,禁止参与本次报名(名单由出租方提供)。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金额为按成交价格半个月租金金额计收,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地点:另行通知 | ||||||||||||
成交价款 | 履约保证金、承租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前支付,承租方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每3个月为一期。第一期的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前支付,以后各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之日的15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出租方账户信息为: 账 名:梧州学院 开户行:农业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2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5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截图; ⑤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⑥提供具有从事自动售货机的经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提供具有饮料自动售卖机运营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营业绩租赁合同,以及所使用设备的具体品牌、功能、先进性介绍材料(需提供产品有效监测报告、真实彩页等材料,证明产品参数) 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⑨提供现场勘察书(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4.现场踏勘:出租方将于2024年 5 月 17 日 10:00统一组织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前往梧州学院行政楼一楼集中(根据学校安保相关需求,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校,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4-*******)。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林经理 0771-*******、187*****554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1.授权委托书.doc 2.自动贩卖机位置说明图.docx 3.租赁合同.docx 4.现场踏勘书.doc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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