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的公示

关于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的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的公示

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选聘工作已结束,现将选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报名情况

在规定时间内,共有1家单位报名参加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选聘工作,经审查,1家单位符合报名条件,其收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二、选聘结果

经研究,决定聘用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为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

三、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4 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电话:0898-********

特此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植被恢复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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