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砀山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SFJC*******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南外环路北侧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浍水东路 277号 |
3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纺织中路拂晓报社办公楼1层、6层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3.20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入围费率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 本项目所投保的县直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上海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一汽红旗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范围为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 基本要求 (1)保险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施救费和委托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应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更换车牌号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申请批准,办理新增、变更登记后通知承保人办理相应手续;承保人不得自行办理变更,也不得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 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 15 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保险公司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符合市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 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辆):0.65; 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辆):0.50。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 本项目所投保的县直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上海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一汽红旗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范围为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 基本要求 (1)保险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施救费和委托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应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更换车牌号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申请批准,办理新增、变更登记后通知承保人办理相应手续;承保人不得自行办理变更,也不得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 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 15 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保险公司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符合市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 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辆):0.65; 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辆):0.50。 |
3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 本项目所投保的县直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上海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一汽红旗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范围为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 基本要求 (1)保险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施救费和委托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应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更换车牌号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申请批准,办理新增、变更登记后通知承保人办理相应手续;承保人不得自行办理变更,也不得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 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 15 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保险公司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符合市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 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辆):0.65; 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辆):0.50。 |
六、评审专家名单:王亚萍、肖莉莉、鲍力、李杰、代鹏辉。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代理服务费:*****.00元/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古城公园里小区15栋2单元303室,联系电话:180*****65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砀山县政务新区大楼
联系方式:邵主任 0557-*******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80*****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80*****659
2024年5月31日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入围结果公告
3.入围供应商情况
标签: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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