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中标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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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3〕11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 1 至 2 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JBZ*****-1、2024BFJBZ*****-2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
2.6 建设规模:
1标段内容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园区配套道路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2条道路工程设计,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为次干路,红线宽30m,长约190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1600mm;园区配套道路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长约136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1200mm,2条道路总长约3.26公里。
2标段内容为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准大道-虹桥路)道路工程设计,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准大道-虹桥路)为主干路,红线宽40m,长约2200m,规划雨水管径为d500-d2400mm。
2.7 项目投资估算:1标段园区配套道路1白塔路(白云路-文登路)计划投资*****万元、2文登路(雄安路-龙嘉路)计划投资*****万元;2标段园区配套道路3龙嘉路(新淮大道-虹桥路)计划投资*****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约1200日历日(各标段),该服务期为暂定,最终设计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完成时为准。
2.9 招标范围:各标段道路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雨污)水(含为满足道路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排水出水口)、给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监控、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含过路预留管)、道路和管线BIM、控制性管线迁改或保护、市政10kV供电排管、路灯照明等用电报装、道路效果图等。工作内容还包括涉高速(如有)、涉轨道交通(如有)、涉铁路(如有)、涉电力及燃气供水保护或迁改等(如有)方案及安全评估工作,当涉及老旧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改造和利用时,包括相应的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以及道路红线外道路绿线及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景观提升,以及设计所需的调查、勘察、测绘、物探、检测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标段为757.02万元;2标段为623.48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各标段):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7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或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2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各标段):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标段):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须满足3.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00:00至2024年05月3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标段(包)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1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4BFJBZ*****-1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投标费率:45%

质量:合格

工期:12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联系人: 邓工

联系方式:055*****97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鹏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4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31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31
    0天0小时3分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标段(包)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2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4BFJBZ*****-2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道路(3条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投标费率:45%

质量:合格

工期:12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新桥智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6楼606

联系人: 邓工

联系方式:055*****97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鹏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3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31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31
    0天0小时4分

标签: 工程设计总承 基础设施配套 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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