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240*****-1

二、合同名称: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240*****

四、项目名称: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四川悦诚嘉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金府路593号8栋3单元23层5号

联系方式:136*****6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温江区公安分局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 1(批) ¥634,000.00 ¥634,000.00 1、总体要求: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委派合格的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负责食堂运行管理、食品烹饪与供应等工作,定期公布每日供应菜品名称。以提高用餐满意度为目标,以科学营养、绿色健康为原则,保障用餐需求。 2、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卫生清洁管理、餐厨设备维护管理、食材采购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管理等制度。 3、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养护与管理。 4、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 5、负责食堂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6、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 7、制定断水、断电、停气、设备故障以及消防、公共卫生(疫情)、食品卫生等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练、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8、服务人员用语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9、制定并落实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使用天然气等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10、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合理使用,防止丢失,存放整齐。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须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11、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12、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保存工作。 13、投标人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8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14、投标人应制定不少于5天的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每周一在食堂明显的位置公布本周菜谱,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15、食堂水电费用、公共区域维修维护、大型设施设备维护、气费、设备设施及厨杂用品维修更换由采购人承担。

合同金额: 634,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HW0001(5).pdf

HW0001.pdf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0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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