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兴县重要县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中标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4年长兴县重要县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中标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4 年长兴县重要县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A330*****900083*****001 | |||||||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5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 潘丐益 | 浙133*****023***** | 合格 | 90日历天 | 97.11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1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余步公路(凤余支线-新 07 省道)多杆合一工程 | 嘉兴市路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2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度桐乡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石门镇琴秋路(中兴北路至玉溪路)整治工程 | 桐乡市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1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23 年柯城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衢州市柯城区安达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强制性最低要求外,每增加一个合同价款在200万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项目要求同强制性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同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4)细目要求)得1分,最多加2.0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2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市直普通公路交安设施提升工程 | 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强制性最低要求外,每增加一个合同价款在200万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项目要求同强制性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同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4)细目要求)得1分,最多加2.0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3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本级国省道及主要公路路口标准化治理 |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强制性最低要求外,每增加一个合同价款在200万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项目要求同强制性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同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4)细目要求)得1分,最多加2.0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安全生产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 |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第(6)条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资历表”后附:c、安全生产负责人身份证(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2 | 杭州红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未能体现业绩规模且未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第(4)条: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应同时附:(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质量证明文件 (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1)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①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县区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施科 | 联系人 | 陈工 |
地 址 | 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 | 地 址 | 长兴县丽湖中央大厦1209号 |
电 话 | 0572-******* | 电 话 | 0572-*******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 |||
标签: 道生命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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