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南门停车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YCC2024-32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南门停车场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058588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省国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0.163784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0.570746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志伟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豫241212294034: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国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申攀科建筑工程一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豫1412023202307429:
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
册证书豫24112122712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国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可)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国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键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其他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南门停车场工程(项目编号:YCC2024-32号)于2024
年5月31日在中城水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0585.88元评标总得分:89.33分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志伟
职业资格证书和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212294034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任固镇人民政府招商办1栋307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因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1637.84元评标总得分:87.11分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申攀科
职业资格证书和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412023202307429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任固镇302省道中段路南10栋58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5707.46元评标总得分:86.96分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吴间
职业资格证书和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21227127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人民政府院内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国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5日
六、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入、《》
七、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白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因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授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安阳市汤阴县人和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任远
电话:138372311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城永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联系人:郭洪玮
电话:0372-2159153
电子部件:27534207660q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青人(项目负责人):布今海(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但0
474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