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山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运作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界山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运作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HW[CS]*******

二、项目名称:界山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运作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八七路2169号力鹏国际中心A栋5楼502 1,012,078.30元 99.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界山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运作服务):

服务类(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界山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运作服务 中转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垃圾外运至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有限公司的承包业务:界山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平时均运至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单程距离为32公里,转运车辆为后8轮大型汽车(由采购单位提供),转运车辆的违章处理及一切交通事故赔偿由承包方负责;驾驶员工资、保险以及内部人员管理费用由承包方提供。 (1)承包方负责每天及时将中转站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后,再及时清运到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 (2)承包方确保辖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并严格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垃圾中转站管理办法》。 (3)承包方人员应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和使用。积极配合发包方完成垃圾清运、保洁等相关工作任务。在垃圾清运中,杜绝垃圾“滴撒漏”和堆积现象发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等。如出现“滴撒漏”现象被村民举报,一经核实,扣罚承包方500元,不能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堆积被上级检查扣分的,每分扣罚承包方1000元,造成特别恶劣影响,被媒体曝光的,扣罚承包方每月5000元。 (4)承包方必须爱护发包方提供的场所设施、机械设备及专用运输车辆,负责定期对发包方提供的转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以确保机械设备等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承担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承包方应按章行驶和操作设备,如因承包方违章驾驶或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坏中转设备,承包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或负责修理。如需更换车辆设备的重要零部件承包方应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实施。 (5)自行聘用专用运输车驾驶员,负担人员工资、福利、劳保、人身保险、医疗等费用;(聘请的司机、保洁员和其它操作人员等都应通过规范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社会保障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手续,同时报送采购方备案。上述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6)箱体要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外观清洁;要做到箱体边垃圾及时入箱,满箱及时转运,并做好倾卸垃圾的衔接,配合进行操作。 (7)车辆及箱体如有部件损坏,能简易修复要立即进行修复,确保不影响正常垃圾转运;如需更换重要部件或发生大额修理的,需报告发包方同意,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8)如因创卫迎检、上级检查或发包方组织环境卫生集中清理统一行动等需要,承包方应无条件加班加点予以配合。 (9)在合同期内,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或不良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一切事故,其所需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10)G228国道路口进中转站的沿线道路卫生保洁,由承包方负责。 (11)遇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垃圾量突增而造成临时堆积,由承包方负责清理,产生费用采购方视情况给予不超过50%补助。 服务期:18个月(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1)在区卫生评比中成绩名列倒数第二的,处罚承包方2000元,成绩名列倒数第一名的,处罚承包方2500元。造成特别恶劣影响,被电视台曝光的,扣罚承包方当月5000元。如发现承包方累计3次有违规行为,被区级以上有关部门罚款或通报,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所有项目。承包方应承担属本职范围内的全部责任。 (2)承包方每月清运的垃圾总量如果没有达到规定t数且存在垃圾未及时清理现象的,采购方按每少一t扣1.5t运费进行处罚;完成或超出的,均按实际数量结算。 1,012,078.3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许庆财
评审专家: 许昭荣 、 王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此价格含入投标总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户名:泉州市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50*****67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界山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运作服务:1.50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市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山南路5号天马国际广场1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3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静虹

电话:130*****885

泉州市泓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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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垃圾中转站 市场化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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