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宗地编号: | 520*****240005(2024-HC-04) | 宗地总面积: | 0.0369公顷 | 宗地坐落: | 高坪街道新黔社区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6.61万元 | 受让单位: | 贵州拓四方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备注: |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2024-HC-04)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 〈2〉汇川区人民政府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出让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土地。 〈3〉竞得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履行相关人防工程建设义务,配建标准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属国有资产,由属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平时,防空地下室由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收益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对防空地下室进行转让、买卖、交易、抵押等处分行为。战时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统一管理、使用。 〈5〉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制度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65号)规定,在项目开工和竣工时,向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分别填报《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申报表》和《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竣工土地核验申请表》。 〈6〉本宗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受让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受让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价款的估价期日以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受理申请时点为准,并按届时补缴地价政策确定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21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1747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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