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结果的公示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结果的公示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琼教规〔2020〕1 号)和《东方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力度。结合实际,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评审组,于2024年5月8日-25日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经评审组按照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初步认定东方市贝乐睿幼儿园、东方市感城镇红苹果幼儿园、东方市嘉兴幼儿园、东方市春蕾幼儿园、东方市阳光幼儿园、东方市板桥喜洋洋幼儿园、东方市大田镇小神童幼儿园、东方市大田镇童星幼儿园、东方市春苗幼儿园、东方市玲玲幼儿园、东方市华萃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标准,拟将东方市贝乐睿幼儿园、东方市感城镇红苹果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认定为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合约到期复评的东方市启明星幼儿园、东方市博爱幼儿园、东方市八所镇小哈佛幼儿园、东方市未来星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未参加认定,取消普惠资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9日(共7天)。

监督电话:0898-********(教育局基教室)



东方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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