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JDX[CS]*******

二、合同名称: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FJDX[CS]*******

四、项目名称: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号

联系方式:0591-********

供应商(乙方):福州中乾汇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 121 号华福大厦五层 C 区

联系方式:138*****7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空调维保服务 1(年) ¥576,000.00 ¥576,000.00 服务要求: (1)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小修2小时内、中修8小时内、大修3天内,具体维修项目详见附件2。维修范围包括主机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超过规定时限故障仍未排除,需提供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空调制冷不足时,须在30分钟内响应。 (2)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应提供检修单,说明故障原因及维修过程,并由使用方签字确认。 (3)维修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天修复,应在检修单上注明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中标人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协调沟通,并由使用方签字认可。 (4)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维保工作的有关程序,保证空调制冷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保证符合规定的安全使用状态下运行。 (5)提供各项维保、维修、巡查等记录表,按要求做好各项记录(电子版及纸质版),含清洗消毒、加氨、检查保养、维修情况、设备情况等,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根据需求做好统计工作。 (6)中标人应组织服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 (7)中标人在采购人场地内所进行的一切维修工作须严格按照有关流程,注意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每次维修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对因为投标人工作人员疏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中标人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不乱拉乱接电源。 验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考核标准中规定的要求每月对空调维保服务工作进行验收。

合同金额: 57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4年06月03日

标签: 空调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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