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服务供应商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服务供应商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开发区管委会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合同(1)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服务供应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

供应商(乙方):沈阳品品厨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21号

联系方式:0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服务供应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食堂用餐人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约800-1000人;服务业大厦食堂约200-300人; 2、食材不竞争,由中标单位负责供应食材,毛菜价格不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集市零售价格,并保证食材质量; 3、用餐时间:早餐7:30时-8:50时;中餐11:30时-12:50时; 4、具体食谱: 早餐:主食2种,粥2种,鸡蛋,咸菜1种,拌菜1种,炒菜2种; 午餐:面食2种,米饭2种,凉菜2种,热菜4种(2荤2素),汤1种,粗粮1种;水果、酸奶; 注:食谱要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4.1 负一层食堂、服务业大厦食堂目前执行的一周食谱4.2 二楼食堂目前执行的一周食谱5、食堂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人员:2名 (2)厨师长:2名(具有厨师职业技能证书) (3)厨师:7名 (4)切配:4名 (5)面案组长:1名(具有面点师职业技能证书) (6)面案:7名 (7)凉菜师:3名 (8)服务人员:15名 (9)洗消工:6名 (10)零活:5名 以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餐饮业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并将健康证在食堂进行公示。 6、由中央厨房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提供半成品的菜品,然后由所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现场二次加工。 7、服务业大厦食堂如遇管理单位变更,合同终止。 8、投标单位需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 9、中标单位需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0、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负责免费给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提供所需的厨房用具,厨房所有设备、灶具均为电加热,详细清单见列表(附表负一层、附表二层、附表服务业大厦); 11、中标人必须独立经营,不得转租和承包给第三方,同时要严格遵守食堂的人事、财务、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 1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的要求 1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条例,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在配送过程中),同时在用工上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要求,出现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184,000.00元

合同金额:5,184,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食堂服务 技术开发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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