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川南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川南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川南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稻香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88号3栋1单元33层3305号 1,10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稻香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病虫害统防统治 在项目区对头季稻进行病虫害统防统治1.5万亩(每亩1次),对再生稻喷肥施药1.5万亩次(每亩1次) 用药期间,供应商自行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在集中连片的区域采用植 保无人机为主要防治方式,统防统治期间,回收本次投入品包装物避免造成面源污染。作业完成后需 提供乡镇汇总面积确认材料、农户签字花名册、项目汇总材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在 相应的服务区域进行公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投标 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翊(采购人代表)、李静、李尚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元。收款单位: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56*****00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投诉电话:0832-*******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466号。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164号

联系方式:135*****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573号(吉科招标)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832-*******

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标签: 集群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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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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