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EPCO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EPCO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EPCO 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904室东首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EPCO 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并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性咨询工作。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移交审计资 料为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不作具体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段杰(组长)、刘中亚、赵先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拂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子座B座 22楼,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177*****04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兴开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00号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区8号楼
联系方式:路经理 15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拂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子座 B 座 22 楼
联系方式:陈工 177*****0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路经理 陈工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结果公告
0天0小时22分
0天0小时28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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