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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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E2024-JT-037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啼性租赁住房商业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西安镐京汇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计租建筑面
积月度基准租金:25元/月/平米,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478天
成交候选人第2名:陕西南洋城市运营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计租建
筑面积月度基准租金:25.5元/月/平米,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478天:
2、成交候选人按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西安镐京汇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可)的项目负责人:杨亮亮::
成交候选人(陕西南洋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殿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梁龙::
3、成交候选人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西安镐京汇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谈判文件要
求:
成交候选人(陕西南洋城市运营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作满足读判文
件要求: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西安镐京汇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成交候选人(陕西南洋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殿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谈判的谈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
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
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
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
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愚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
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书
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租赁期限:西安镐京汇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5年
陕西南洋城市运营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6年,其中:筹备期1年,粗赁期15年
四、监督部门
本谈判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轨道保租房建设租赁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商人:西安轨道保租房建设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系人:丁浩
电话:029-89615560
电子邮件:/
谈判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有限
联系人:姜旭耀刘文龙
电话:029-88490543
电子邮件:shaanxibidintldeptevip.l63.com
招商人或其谈判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招商人或其谈判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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