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云2504执恢92号评估结果公示
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2024云2504执恢92号评估结果公示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
评估结果公示
(2024)云2504执恢92号
洪菊丽、杨永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洪菊丽与被执行人杨永红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于2022年10月11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永红所有的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委会庆来一组子沟边的房产。本院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摇号选定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云南恒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杨永红所有的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委会庆来一组子沟边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云南恒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了云恒合评报字[2024]第028号。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无法联系上,且本院直接送达未果。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上公示的方式向你们发送委托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们已收到。
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公示如下:
被执行人杨永红所有的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委会庆来一组子沟边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在2024年5月15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零贰拾贰元整。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联系人:汤法官 联系电话:0873-*******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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