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9:32
评审专家名单 姚立强,李娜,孟建华
总中标金额 ¥3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519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1-*******

一、项目编号:NMGZCS-C-F-******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支撑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6号 综合评分法 2,230,000.00元 90.67

合同包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农业大学 1 综合评分法 967,000.00元 86.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

服务类(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 内蒙古自治区 (1)划定基础在自治区范围内,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名录为基础,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具体范围划定和复核更新。(2)数据准备收集处理自治区2022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小流域划分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生态、人居、经济、社会等区域特性指标数据。(3)定量判定在小流域划分成果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按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技术指南》中的划定指标及建议划定标准进行判定,将满足划定标准要求的小流域初步纳入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4)复核调整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需求,以及与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结合实地调查复核,对小流域作适当的切分调整。(5)边界落地以高清正射影像、地形图和地籍图等相关资料为辅助,分旗县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6)上图入库划定成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水利部进行汇总、协调、审核,并将最终划定成果上图入库。(1)数据准备收集处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2022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植被覆盖度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更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DEM数据(分辨率不低于30m)、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m)和生态、人居、经济、社会等区域特性指标数据。(2)初步判定利用Arcgis等地理信息软件进行遥感解译、数据提取、叠加分析,按照《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技术指南》中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强度和坡度指标要求,初步界定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图斑。并对图斑进行聚合处理。(3)复核调整将初步划定成果与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复核,并充分衔接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对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进行调整。(4)确定边界根据现场调查、卫星遥感影像,结合自然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土地利用边界等,以县为单元确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等。(5)上图入库划定成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水利部进行汇总、协调、审核,并将初步划定成果上图入库。 2024年11月30日前 按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标准编制 2,230,000.00

合同包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服务类(内蒙古农业大学)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全区103个旗县 执行招标要求,严格 按照甲方需求执行 中标签订合同至2024年11月30日,售后服务1年 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及甲方要求,通过评审验收,提交资料 96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立强(采购人代表)、李娜、孟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9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 3.0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1.30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

联系方式:134*****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海亮广场A座1604室

联系方式: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71-*******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标签: 水土保持 发展中心 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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