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联系方式:024-********

供应商(乙方):辽宁米利联诚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故宫东巷7-11号

联系方式:159*****2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一、食品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00元

合同金额:9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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