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康复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省康复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BSX-******-*****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西安星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红光路皂河西岸向南200米(西骏冷链厂内)3楼1库综合评分法报价下浮:13.00%94.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西安星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提供食材及其他相关物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内容包括:猪肉类、鸡蛋类、冻货水产类、粮食类、调味类、干货类、豆制面制品、面点小吃类、果蔬类。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原材料储备、生产能力、库存、配送等方面因素,各批次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期或拒绝交货,供应商应保证给采购人随时供货,并具有供货规模一周用量的库存。 2、供应商应按照成交约定,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关的质检报告,确保食品安全。 3、若供应商在供货配送中遇突发事件,应提前提供详细、合理、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案,避免因突发事件导致供货 不及时,延误采购人使用。 4、供应商需具有配送车辆(含冷藏车)。 5、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6、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了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或由相关执法部门抽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应销毁或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以免二次流入市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后果),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负责更换、补齐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损失(包括法律责任、罚款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 出现质量争议,必须送具有合法检测资质的质检部门检验,所产生的质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考核: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送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每天8:00之前准时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特殊情况供货商需合理安排工作准点送达)并分类整理,完成配送服务且须保证产品质量。采购人如需临时加送食材(应提前1小时通知供应商),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送达。日常配送不得迟到,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供应商保证及时送货,超出约定收货时间15分钟,采购人则扣除当日货款的5%作为违约处罚。如因延迟送货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以致耽误生产,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追究责任,由供应商赔偿相应所有经济损失,如出现三次延迟送货采购人将终止协议。 (2)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产品,并提供其相应的质量文件。延迟提供文件将扣除该产品总价的1‰。 (3)供货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配送单据的货品名称、数量、品牌等内容,如供货商录单时因疏忽而造成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并给于采购人相应的货品补偿。 (4)如因市场断货等原因,当日申购单中所需食材无法配送,需提前一天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配送其它品牌食材,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采购人则扣除当日货款的5%作为违约处罚。供应商禁止在定价周期内,不得以食材涨价缺货为借口,拒绝配送所用食材。如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则扣除当日货款的5%作为违约处罚。 (5)每次所供货品为同一品质等级货品,不得用其他品质货品替代,不得短斤缺两、破损腐烂等现象,若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应无条件立即退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如因更换不及时,而影响采购方使用时间的,在一月内出现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所有配送食材需在外包装外张贴标签注明食材配送日期、所送食堂名称、供货商名称、配送人、食材规格等信息。散装食品在标签基础上注明食材出厂日期、保质期。 (7)保证配送产品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称为准,供货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加盖供应方公章),采购人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与供货商各执一份,作为送收货凭证。供货商配送产品时,送货数量以前一天申购单申购数量为准,重量差距以正负3%为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还给供货商。 (8)每天食材配送单据必须准确无误,将食材具体信息标注清楚,如当日配送单据有更改,第二日将准确单据送来,每月配送结束采购人与供应商将当月配送数据确认无误后,供货商在第二月5日前将前一月发票送至采购人。当月配送单据如因供货商原因打印错误超过3次,影响正常财务工作,将扣除该当月总价的1%。 (9)按照财务要求开具当月所有物品明细清单(蔬菜、干调、豆制品、面制品、一次性用品、冻货、米面油等)。 (10)按照财务要求开具当月明细发票(蔬菜、干调、豆制品、面制品、一次性用品、冻货、米面油等)。 8、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经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检测确系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产生的一切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上个服务期内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可服务 期为单位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个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技术响应表”、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所有条款,具体详见“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1,6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燕、奈剑锐、潘静、刘新芳、贾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即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规定标准的85%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额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注:本项目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共计为三年,代理服务费按三年一次性收取,即招标代理服务费*3。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4.713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康复医院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5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清江、赵薇、王佼

电话:029-********-8013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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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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