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478号
二、项目名称: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益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路与中兴大道东南角四楼408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通过采用异地处置修复模式--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对污染土壤地块修复,修复面积为489平方米,修复深度范围为1.5-5.5米,土壤修复量预估为1956立方米。本次采购工程包含修复所有内容,直至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备案,具体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光 执业证书信息:浙233*****698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登成、疏志明、刘万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3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轮报价表
一、项目编号:FS341*****240478号
二、项目名称: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益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路与中兴大道东南角四楼408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通过采用异地处置修复模式--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对污染土壤地块修复,修复面积为489平方米,修复深度范围为1.5-5.5米,土壤修复量预估为1956立方米。本次采购工程包含修复所有内容,直至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备案,具体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光 执业证书信息:浙233*****698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登成、疏志明、刘万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3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轮报价表
标签: 地块污染土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