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33

二、项目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瑞金大厦13楼

中标金额:肆佰叁拾捌万贰仟陆佰零贰元伍角柒分(*******.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物业服务管理内容为除校保卫处职责范围内安保、巡逻和消防监管之外的所有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楼宇卫生及看护、园林绿化与养护、防疫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水电安全巡检、雨污管道清淤疏通及学生公寓宿舍管理、零星维修服务、学校大型活动保障(运动会、军训等)等服务。

服务要求:(1)应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严谨、规范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服务要求;(2)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业主的联系、沟通,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3)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实施,必须自觉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规范。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斌、魏新、刘静、喻闰基、袁勇、赵丽、吴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13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六安市正阳路 1 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4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33

二、项目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瑞金大厦13楼

中标金额:肆佰叁拾捌万贰仟陆佰零贰元伍角柒分(*******.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物业服务管理内容为除校保卫处职责范围内安保、巡逻和消防监管之外的所有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楼宇卫生及看护、园林绿化与养护、防疫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水电安全巡检、雨污管道清淤疏通及学生公寓宿舍管理、零星维修服务、学校大型活动保障(运动会、军训等)等服务。

服务要求:(1)应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严谨、规范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服务要求;(2)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业主的联系、沟通,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3)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实施,必须自觉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规范。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斌、魏新、刘静、喻闰基、袁勇、赵丽、吴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13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六安市正阳路 1 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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