缸瓦窑村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认定第三批初审结果公示

缸瓦窑村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认定第三批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研究良庆区缸瓦窑、航运砖厂、砖瓦社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会议纪要》(〔2015〕109号)、《五象新区2号、15号安置项目用地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111号)、《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10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人员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南府发〔2013〕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良庆镇人民政府、城区人社局、住建局及我中心等部门的初步审核,本次通过安置资格审核的共有142人(详见附件1),仍需补充材料的共有71人(详见附件2),本次安置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共有255人(详见附件3)。现将缸瓦窑村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初步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公示所列出的拟安置人员属于缸瓦窑村申请安置的被拆迁户。

二、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的重点有:(一)被拆迁安置人员是否为缸瓦窑村原在册人员及新增五类人员;(二)被拆迁安置人员是否曾经或现在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三)被拆迁安置人员是否已享受过拆迁安置房以及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国家福利或保障性质住房政策。

三、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及补偿补助,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安置资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安置房及补偿补助被骗取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凡对拟安置人员身份、资格、安置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内向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咨询、反映、举报。联系地址:玉洞大道18号恒大御景10号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特此公示

附件:1.缸瓦窑村拟安置人员情况表(第三批)

2.缸瓦窑村被拆迁人员审核情况表(需补材料人员)

3.缸瓦窑村被拆迁人员审核情况表(不符合本次安置人员)


2024年5月17日


标签: 人员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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