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生产二批1生产性零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 |
HG20240304-239 | 一体化电源系统(含通讯高频开关电源及蓄电池) | 第一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670,429.00 | 2024年06月25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 第二 | 北京易达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639,200.15 | 2024年06月25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0,542.00 | 2024年06月25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HG20240304-242 | 继电保护测试仪 | 第一 | 广东昂立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572,684.0 | 2024年06月25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 第二 | 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566,0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武汉市豪迈电力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609,895.05 | 2024年06月25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2024 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
采购生产二批 1(生产性零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HG20240304-239、242)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2024 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生产二批 1
(生产性零购)(采购编号:HG20240304-239、242)评审工作已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
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 1 日。
标段
号
标段名称
成交
候选
人排
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到货
时间
到货
地点
第一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670,429.00
HG202
40304
9
-23
一体化电源系
统(含通讯高
频开关电源及
蓄电池)
第二
北京易达新电气成
套设备有限公司
639,200.15
第三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670,542.00
2024
年 06
月 25
日
2024
年 06
月 25
日
2024
年 06
月 25
日
买方
指定
仓库
地面
交货
买方
指定
仓库
地面
交货
买方
指定
仓库
地面
交货
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情况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评审
情况
综合
排序
第一
综合
排序
第二
综合
排序
第三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
广东昂立电气自动
化有限公司
572,684.00
HG202
40304
-242
继电保护测试
仪
第二
武汉中元华电电力
设备有限公司
566,000.00
第三
武汉市豪迈电力自
动化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
609,895.05
2024
年 06
月 25
日
2024
年 06
月 25
日
2024
年 06
月 25
日
买方
指定
仓库
地面
交货
买方
指定
仓库
地面
交货
买方
指定
仓库
地面
交货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综合
排序
第一
综合
排序
第二
综合
排序
第三
序号
1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
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
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
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 yewu1@zhjn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
电话:0471-5255636(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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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
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
的。
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
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
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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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
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2 年。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 74 号
联 系 人: 矣工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写字楼 10 楼 1007
地
室
项目负责人:杨小宇、何永昌、高嘉敏、郭佳、郑怀洲、赵勇、杨瑞
虹、米永开、陈博伦、李伟
联系电话:0471-5255636
异议受理邮箱:yewu1@zhjnm.cn
2024 年 06 月 04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