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全市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评价结果的公告

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全市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3〕195号)和《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3〕52号)要求,资阳市财政局组建检查评价小组对我市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信用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检查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实施财政监督,重点关注当前放映突出的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2022年,我市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业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全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但在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经过综合考核评定,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乐至县政府采购中中心等次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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