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1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1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1路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0m,全长为575.985米。 结构类型:其他类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南宁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成员单位: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宁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4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马晓璐(注册编号:桂245*****1173;身份证号:**************00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昭裕(身份证号:**************057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那况路(K0+880-三塘北路 2、六连路(银顶路至金海路,利华路至华安路)工程 3、南宁市良庆区光明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18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孟沙(注册编号:桂245*****8329;身份证号: **************00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振仕(身份证号:**************343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那况路(金仑路-K0+880)工程 2、南友高速公路至明阳工业区连接线道路沥青混凝土罩面工程 3、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92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吕健(注册编号:桂245*****6337;身份证号:**************15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玉丽英(身份证号:**************010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柳江新城区南五路项目一期A路段(A0+500~A1+258.109) 2、钦州市水务综合提升项目(水厂改扩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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