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利川大塘综合业务区普通汇聚机房建设项目_候选人公示

恩施州利川大塘综合业务区普通汇聚机房建设项目_候选人公示

恩施州利川大塘综合业务区普通汇聚机房建设项目于2024年4月8日14点30分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恒森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人员:刘女士
采购人员电话:135*****739

邮箱:135*****739@139.com

2、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县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号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湖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建设 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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