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医院辐射安全与个人剂量计检测服务中标结果

骨科医院辐射安全与个人剂量计检测服务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N510*****230*****-1

二、合同名称:辐射安全与个人剂量计检测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210*********

四、项目名称:辐射安全与个人剂量计检测项目服务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骨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四川鸿源环境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三路4号1栋3层3、4号

联系方式:151*****1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辐射安全与个人剂量计检测服务 1(项) ¥400,000.00 ¥400,000.00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向院方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性防护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性防护控制性评价,X射线设备的状态检测、稳定性检测以及个人剂量计检测,环境检测,环境评价服务的预评价和验收评价的要求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状态检测每年至少1次,CT的稳定性检测1月至少1次,DR的稳定性检测每季度至少1次,DSA与C臂的稳定性检测每半年至少1次,个人剂量计检测每季度1次。(若国家更新标准,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4.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搜集、分析采购项目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若有变化,及时告知采购人; 5.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等)要求提出防护设施设计要求、编制防护设施设计建议; 6.供应商作出评价结论,针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7.每次预评价或控制性评价通过后付款。 8.供应商提供个人剂量计。 9.协助采购人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获得所有相关批复,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10.协助采购人更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信息。 11.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12.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因提供的产品问题造成采购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因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金额: 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05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骨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辐射安全与个人剂量计检测服务项目.pdf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4年06月05日

标签: 个人剂量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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