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平台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平台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 790,000.00元 | 99.00 |
采购包1(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平台服务):
服务类(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平台服务 | 建设不动产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住建、税务、水、电、气、广电网络、公积金等部门系统数据互通共享,为已完成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的买卖双方,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税费缴纳、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提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 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 | 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完工 | 项 |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指标3】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指标4】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指标5】 (4)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指标6】 (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指标7】 (6)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56号)【指标8】 (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5号)【指标9】 | 79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鲁诗慧 |
评审专家: | 吴志树 、 丁瑞儿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闽招协[2021]32号文收取。收取方式:转账等方式。开户名: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霞浦支行 账号:135*****0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平台服务:1.1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提供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相同的纸质响应文件1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名称:霞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行政服务中心一层
联系方式:180*****669
名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0593-*******、198*****351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3-*******、198*****351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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