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4〕6号

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4〕6号

一、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4-3
二、项目名称:郑州歌舞艺术中心(郑州歌舞剧院)购置演出灯光设备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中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中山花园8号
被投诉人1:郑州歌舞艺术中心(郑州歌舞剧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2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丽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2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大型会场工程数字投影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属于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中标人设备不是强制节能产品;采购人所称中标人“书写错误”没有法律依据,“书写错误”在投标过程中未以书面形式“澄清”,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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