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2024年森林病虫害防治结果公告采购包1
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2024年森林病虫害防治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厦门市田和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43号1606室 | 1,165,800.00元 | 1,165,800.00元 |
采购包1(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2024年森林病虫害防治):
服务类(厦门市田和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森林病虫害防治 |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1,165,8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东辉 |
评审专家: | 方水池 、 刘春革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000******;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6)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2024年森林病虫害防治:1.469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埔尾村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项目联系人:周颖、王海舰、黄振斌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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