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802破17号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闽0802破17号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全体债权人、债务人:
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6月3日9时至2024年6月6日9时以非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债权人21人,应到会债权额********.97元,完成线上签到债权人17人,债权额********.96元。参与线上投票债权15人,债权额********.26元,签到后未在期限内投票2人,债权额******.71元。本次会议中,管理人设置了8个表决事项,管理人已完成计票工作,现将表决结果予以公示,请债权人、债务人知悉:
一、是否同意管理人通过民事诉讼向四川中瑞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追索80万元应收账款。
同意10人,人数占比58.82%,债权额*******.18元,债权占比33.83%;反对5人,人数占比29.41%,债权额********.08元,债权占比65.18%;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债权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未获得通过。管理人将不向四川中瑞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但采用拍卖债权的方式处理,债权人可参加竞拍。
二、是否同意管理人通过民事诉讼向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追索*******.11元应收账款。
同意10人,人数占比58.82%,债权额*******.18元,债权占比33.83%;反对5人,人数占比29.41%,债权额********.08元,债权占比65.18%;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债权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未获得通过。管理人将不向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追索该笔应收账款,但采用拍卖债权的方式处理。
三、是否同意管理人通过民事诉讼向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追索可能存在的其他应收款*******.73元。
同意10人,人数占比58.82%,债权额*******.18元,债权占比33.83%;反对5人,人数占比29.41%,债权额********.08元,债权占比65.18%;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债权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未获得通过。管理人将不向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追索该笔应收账款,但采用拍卖债权的方式处理,债权人可参加竞拍。
四、是否同意以整体打包拍卖《关于应收账款追索及处置的议案》第二项所列的第2-9项其他应收款及拍卖方案。
同意 12人,人数占比70.5%,债权额********.26%,债权占比64.19%;反对3人,人数占比17.65%,债权额*******元,债权占比34.82%;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人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且同意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管理人将整体打包拍卖《关于应收账款追索及处置的议案》第二项所列的第2-9项其他应收款,债权人可参加竞拍。
五、是否同意整体打包拍卖《关于应收账款追索及处置的议案》第三项所列的20笔预付账款的方案及拍卖方案。
同意 12人,人数占比70.5%,债权额********.26%,债权占比64.19%;反对3人,人数占比17.65%,债权额*******元,债权占比34.82%;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本项议案同意的人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且同意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管理人将整体打包拍卖整体打包拍卖《关于应收账款追索及处置的议案》第三项所列的20笔预付账款,债权人可参加竞拍。
六、是否同意管理人通过民事诉讼向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追索可能存在的设备款*******.24元。
同意10人,人数占比58.82%,债权额*******.18元,债权占比33.83%;反对5人,人数占比29.41%,债权额********.08元,债权占比65.18%;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债权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未获得通过。管理人将不向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追索该笔应收账款,但采用拍卖债权的方式处理,债权人可参加竞拍。
七、若发现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向评估机构提交了不实的审计数据导致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的40%股权被低价处置,是否同意管理人对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同意 11人,人数占比64.71%,债权额10106964.34元,债权占比39.11%;4人,人数占比23.53%,债权额15479907.92元,债权占比59.9%;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债权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未获得通过。管理人将放弃该项诉讼。
八、是否同意管理人对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之诉。
同意8人,人数占比47.06%,债权额765017.18元,债权占比29.6%;7人,人数占比41.18%,债权额17936455.08元,债权占比69.41%;未投票2人,人数占比11.76,债权额******.71元,债权占比0.99%.
因同意的债权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议案未获得通过。若债权人认为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存在拒不配合清算行为且该行为损害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利益,债权人可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第118条的规定,自行代表全体债权人对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福建紫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四年六月六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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