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关于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内容: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P0033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项目联系人: 胡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180*****001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15时30分00秒
竞价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5时30分00秒
采购预算合计: 800,000.00元
币种: 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项目介绍:

1.本项目为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以下简称:4个所队)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目前采购人日常在食堂就餐职工约230人,采购人食堂不对外运营,食堂由采购人自管并采购食材,中标人负责一日四餐及临时接待、节假日、值班备勤加班餐等(详见附件)。

项目备注:

1.服务期为一年。 2.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若考核不合格,且在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中标后提前5天入场与采购人做好工作沟通及交接工作。 4.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 5.交付时间:要求中标后5个日历日根据采购人通知入驻完毕并提供就餐及后勤保障服务。 6.合同支付方式 6.1付款进度: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 6.2付款要求:每月由中标人提供上月服务发票、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等资料,采购人自接收到完整资料后付款。涉及到处罚的,每个季度末结算时还应提供上季度考核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上个季度服务费用扣除的依据。 7.采购人按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根据其投标报价支付其工资报酬及管理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合同包明细:
合同包号 采购人 供货商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竞价胜出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技术参数 数量 报价单价(元)/折扣率(%)/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无人出价 无人出价 无人出价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不限 无人出价 无人出价 5自然日

标签: 后勤保障服务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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