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中标
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中标
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前期设计无立项,无
1.4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B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长临河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临河镇万寿安置点配套路网包括:1.官塘路(石长路-滨河路)设计,道路全长约500米,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约30米。2.万寿路(石长路-滨河路)设计,道路全长约580米,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约12米。3.涧桥路(万寿路-官塘路)设计,道路全长约250米,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约12米。4.冶中路(店忠路-官塘路)设计,道路全长约460米,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约12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67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道路效果图、带状图测绘、横断面测绘、地质勘探、物探、管道检测、环评、洪评、水保、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优化、道路维修加固方案等工作。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应与道路主体同步设计。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设计要求;因勘察设计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2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70万元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新建或改造类)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1)工程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2024年06月0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邮 编:******
联系人:袁伟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邮 编:******
联系人:孙运龙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75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0*****97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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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6日
开标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万寿安置点周边路网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号;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3#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零陆万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联系人:袁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茆浩然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茆浩然,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6月06日
0天0小时11分3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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