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南IT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网贸港二期项目前期已投资费用审核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南IT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网贸港二期项目前期已投资费用审核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251号银鹏写字楼10楼 | 159,7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西南IT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网贸港二期项目)前期已投资费用审核项目 | 我方完全响应西南IT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网贸港二期项目)前期已投资费用审核项目谈判文件中有关服务范围的所有要求。 | 我方完全响应西南IT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网贸港二期项目)前期已投资费用审核项目谈判文件中有关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 |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理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应责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并依法进行及时处理,整改结束后供应商向验收组织机构重新申请验收。整改2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已支付的金额成交供应 商应全额退还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支付已支付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依法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张力心(采购人代表)、贺斌、李雪琴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要求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6000元整(大写:陆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2楼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1楼
联系方式:183*****123
项目联系人: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3*****123
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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