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2号楼制剂室GMP验收整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2号楼制剂室GMP验收整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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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 GMP 验收整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
公示
(招标编号:SHCSC2024G10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 GMP 验收整改项目:
中标人:上海通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4.818 万元
二、其他: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 GMP 验收整改项目已经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产生成交供应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编号:SHCSC2024G103
2、项目名称: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 GMP 验收整改项目
3、采购人: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4、谈判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45
5、结果公示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1 日
6、成交候选人:上海通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磋商评审小组成员:夏春红、陆奉鹤、杨育红
报价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
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 1278 号
联 系 人:苏孟杰
电 话:618330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联 系 人: 张鑫
电 话: 63279000*1147
电子邮件: zhangxin@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GMP 制剂室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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